選單開關
1.提供土地標示座落地號或建號、印章,並攜帶身分證申請。(規費每份20元)
2.如為代辦者,申請一類謄本,需攜帶代辦者身分證及土地(建物)所有權人身分證及印章。
1.檢具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。 2.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及私章。 3.私人墳墓修繕請附原照片(需明確看出造墓年份)、申請書(內載有面積長寬高)。 4.百合陵園申請遷葬者,由公所開單至財政課或農會繳納墓地廢棄物代處理費2萬元整。
1.請檢具死亡診斷書或除戶謄本一份。(如預購者需檢附戶籍謄本) 2.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及私章。 3.如有涉及減免部分,需檢附申請人或使用者之戶籍謄本。 4.塔位之編號單據(請申請人先行至納骨堂勘選塔位)。 5.由公所開單至財政課或農會繳納規費(請參閱收費標準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