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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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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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吳沙六十六歲,與朋友「番割」許天送、朱合、洪掌計畫入墾蛤仔難,又得到淡水柯有成、何繢、趙隆盛出資贊助,便率漳、泉、粵三籍流民千餘人,鄉勇二百餘人,善番語者二十三人,於九月十六日,進據鳥石港的南端建築土圍從事開墾(因此被稱為「頭圍」)。原住民傾全族的力量,加以抗拒,戰鬥淚烈,吳沙的弟弟吳立因此戰死,吳沙接受許天送的建議,在無法使用武力制服的情況下,退回三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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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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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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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吳沙六十七歲,噶瑪蘭三十六社發生天花的傳染病,死亡枕藉,吳沙乘機展示恩惠,提供藥方,原住民「全活甚眾」,為了感謝吳沙的德惠,願意分地付墾,吳沙因此次第築「二圍」、「三圍」,沒多久,開墾的土地越來越廣。吳沙害怕因從事私墾有罪,於是到淡水廳請申給墾照,同如何如蓮許可,准給「吳春郁義首」戳,至於開墾的範圍則「疏節闊目,一切頗聽其便」。吳沙出單招佃,並立鄉約,徵租穀,闢道路,沿山設隘寮十一所,募壯丁看守,更定期派鄉勇迎護行旅,到噶瑪蘭來從事開墾的人愈來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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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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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三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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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吳沙六十八歲,十二月九日丑時,因病逝世。其子光裔無能,姪吳化代領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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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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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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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龍溪人蕭竹(一作竹友),善吟詠,精通堪輿,旅遊蘭地,撰寫<甲子蘭記>,歌詠<龜嶼秋高>,並論述蘭境北地山川,為之繪圖,有<八景詩圖說>傳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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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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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十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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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三 月,海盜蔡牽進掠蛤仔難的烏石港,吳化等結合原住民,埋伏在岸上守備,圍捕頭目等十三人。蔡牽忿怒,連帆進攻,吳化等砍伐大樹阻塞港口,蔡牽無法得逞。提督李長庚在附近的海上,將蔡牽擊敗。
◎福 州將軍賽沖阿,憂慮臺灣山後化外的地方,被蔡牽垂涎,於是上了「該處(指蛤仔難)膏腴為蔡逆窺伺」的奏摺。四月,清仁宗下諭旨:「派令官兵前往籌備,相機辦理。」
◎九月,楊廷理復任臺灣知府,仁宗召見的時候,曾經垂詢蘭地情形,廷理直奏當開。因此,奉諭與閩浙總督阿林保、3福建巡撫誠稟商,阿林保諭廷理稟商賽沖阿,但是未能籌辦開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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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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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十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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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七月,海寇朱濆滿載農具停 泊蘇澳港,圖謀佔領東勢作為根據地,臺灣知府楊廷理訪查得到證實,趕赴艋舺緝捕。又因五圍居民陳奠邦遣人告急,廷理與南澳總兵王得祿統率,兵分陸、海二路夾攻。
◎九月,楊廷理從艋舺,經過錫口、水返腳、七堵、蛇仔形、武丹、丹裡、抵達三貂社,越過隆隆,下卯裡嶺腳,沿著大海南行到大溪、梗枋、烏石港,然後取道各圍而行,抵達蘇澳。從七堵至三貂所經的路線,被稱為「楊廷理新路」
楊廷理進入噶瑪蘭以後,得到西勢董事柯有成、何繢、陳茵邦、賴岳、吳化、吳光裔等六人及東勢原住民潘賢文的援助,引兵與水師合?朱濆。事平後,楊廷理於蘭地度野阡陌,得悉險要情形,稟請賽沖阿設官經理,丈陞田園,賽沖阿不准,並檄催廷理回郡。九月底,廷理繪圖而出。回到臺南府城後,向賽沖阿面陳蘭地形勢,力請開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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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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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十六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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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九月中旬,噶瑪蘭發生水災,田沖堤決,楊廷理入蘭勘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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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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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十七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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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八月,噶瑪蘭設廳,下設頭圍縣丞,為專管補官。頭圍千總與縣丞同住頭圍,領兵八十名。北關外委,駐紮北關,領兵三十兵。隆隆領汛額外外委,領兵二十名。
◎ 胡桂代理頭圍縣丞,八月十三日到任。
◎ 大里簡、遠望坑的民壯寮改設塘,隆隆隘改為汛,置額外外委一員,管 帶汛兵二十名。
◎ 簡隘丁首吳宋,赴通鄰翟淦報墾隘寮前後砂石脊地(於翟淦任內報陞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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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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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十八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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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四月八日,首任隆隆嶺汛額外外委孫標到任。
◎ 千總翁得魁在烏石港建千總署。
◎ 通鄰翟淦建築兵房一百零八間,頭圍汛十六間,烏石港汛三間,隆隆汛五間,又有外委公所一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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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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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二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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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隆隆設舖,設舖司一名、遞夫八名。南方到達廳治,有北關、烏石港、沙崙三舖。與淡水廳相臨,也有三貂嶺、燦光寮、橋仔瀨(一作楓仔瀨)三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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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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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二十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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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通鄰翟淦在頭圍營盤右側建倉廒一所,總共是三座十五間,貯放頭圍、北關、隆隆嶺等汛兵的糧食。
◎ 臺灣知府汪楠,認為淡蘭疆界應以魚桁子大溪溯源為界。淡蘭原以三貂溪為界的建議,於是未能有所決定,因此產生淡蘭疆界的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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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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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二十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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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五月,通鄰范邦幹發給大里簡隘丁首吳宋墾照,准墾大里簡隘前後左右樹林埔地,東到海,西到山崙,北到隆領,南到內沙灣,分為五段,共五甲二分七釐八絲。又於墾單內抽出大里簡吳宛坑為界,至匕嶺路一帶,賣過林福壽、林玉梓等永遠執掌為業,任佃開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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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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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二十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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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通鄰高大鏞在廳治北四十里海岸,建北關一座,其地北通三貂,南趨烏石港,為全蘭咽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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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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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嘉慶二十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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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頭圍縣丞朱懋移建縣丞署於烏石港南邊。東向,四進,有堂室、花廳、廂房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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